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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晓丽     发布时间:2025-06-25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5〕11号)、《宁德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宁师院学〔2025〕7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2025年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业务平稳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详见《宁德师范学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第四章《申请流程》。以下2点补充说明:

    (一)2025年起邮储银行承办的助学贷款续贷流程有变,需要学生发起续贷申请操作,具体步骤见《邮储续贷及提额申请》(附件1-3)

    (二)我校生源地贷款账户信息如下:

    行号:105403000011 户名:宁德师范学院

    账号:35001682433059666666-000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二、高校确认

    (一)福建省内地区(不含厦门)学生

    二级学院确认贷款学生学费、住宿费及到校报到注册情况,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福建智慧资助”进行高校确认。

    (二)厦门及省外学生

    高校确认工作需根据不同经办银行提交不同材料进行

    确认。具体如下:

    1.国家开发银行

    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附件2-1,纸质,由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盖章有效),办理线上续贷的,上传贷款申请进度、受理短信截图或个人说明。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提交《高校回执》(附件2-2,纸质),学生可登陆华安微信公众号或者华安助学APP下载,具体步骤可参考《邮储续贷及提额申请》(附件1-3)。

    3.其他银行

    学生根据经办银行提示,提交相关材料至二级学院。

    4.学院汇总

    (1)各二级学院汇总材料(附件2-1和2-2,纸质)并补充《厦门及省外学生生源地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附件2-3纸质,签字盖章)。

    (2)放弃贷款(续贷)的同学需提交《自愿放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声明》(附件2-4纸质),本人签字。

    (3)放弃贷款(含首贷和续贷)、学籍异动学生,填写《生源地贷款其他情况信息汇总表》(附件2-5纸质,签字盖章)。

    三、毕业确认

    (一)请各二级学院主动提醒,协助贷款学生办理毕业确认相关手续,2025届毕业确认流程见附件:《3.2025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附件》(农商行未出台具体毕业确认流程)。

    (二)2025年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做好宣传工作。生源地贷款毕业生要自行制定还款计划,按时归还生源地贷款利息及本金,特别提醒在计息日期前还款银行卡内存足还息金额,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有疑问可详询各经办银行。

    五、其他

    如有其他问题,请辅导员汇总后以学院为单位反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593-2977796

    办公室: 行政楼南楼313室

    电子邮箱:770348034@qq.com

    附件:

    1.2025年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附件

    2.2025年生源地贷款高校确认工作附件

    3.2025年生源地贷款毕业确认工作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25年6月24日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学院路1号求真楼BD102

    邮编:352100

    邮箱:nd216@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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