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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福建省高校 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6-09-28 00:00:00
来源:
宁德师范学院旅游系
作者:
点击:
次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科〔2016〕67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16年福建省高校
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校:
为推进和鼓励我省高校青年科研人员潜心从事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提升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能力,激励原始创新,更好服务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决定设立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和立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省本科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优先资助在本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立项程序
1.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评审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2.我厅根据各高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各高校青年教师数占全省总数的比例等原则,统筹安排项目推荐数。
3.学校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并根据本校项目推荐数,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推荐。
4.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资助100个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研究时限不超过3年。学校对获立项资助的课题按不低于1:1的比例予以经费配套,鼓励学校加大经费配套支持力度。
三、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由学校汇总后统一报送,我厅不接受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学校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推荐情况的函件,包括审核专家组名单、申报情况、审核推荐过程和结果等;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每个项目2份);
3. 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汇总表(每个学校1份)。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6年10月14日前寄达我厅科技处,电子文本发送至 jytkjc@fjedu.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 淅;电话:0591-87091406。
附件: 1.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数分配表
2.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
3. 2016年福建省高校青年自然基金重点项目申报推荐项目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6日
(依申请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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